循環經濟之二階段論述

2021-08-20

呂穎彬 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經理

台灣每年進口或開採的物質資源約3億3千萬噸,如下圖,其中約一半屬化石燃料,而化石燃料小部份成為塑橡膠等高分子材料,其餘大部分都在能源使用時燒成二氧化碳,成為台灣碳排的大部分來源。不做能源物料中的資源又出口約7、8千萬噸,替台灣賺取外匯及提升GDP。此外還有3千萬噸屬於生質物料,主要供人們食用或作為禽畜飼料,最後也將分解殆盡,目前管理重點主要在環境與衛生的問題。

餘下的物料就在台灣內部流轉,部分成為資產,如汽車、傢俱、家電、3C用品、房舍、建築、橋樑或道路等,而營建材料每年大約使用1億噸,使用年限到了之後就釋出,一部分仍被再次利用,另一部分,通常是沒有被分類整理的就被廢棄,如建築廢棄物。

有的物料直接成為目前所謂的廢棄物,主要又分為二大部分,首先是一般廢棄物,指的是由家戶拋出的垃圾或可做資源回收的材料。其後是事業廢棄物,指的是由事業從事生產或服務時產生的廢棄物。然而在循環經濟理念抬頭的時代,此不應稱為廢棄物而是廢棄資源。這二大部分之廢棄資源約有3千萬噸,如下圖。

這些廢棄資源多數被以低價資源的方式回收,少數成為高價資源回收的「金礦」,而那些無法(不想)回收的就成為焚化爐中能源及掩埋的材料。高價資源回收的「金礦」已有經濟誘因,基本上不須要特別的規劃,會自然形成物料的循環。如金屬的回收與紙纖維的循環行之有年,只須要製程環境議題的妥善管理。但低價資源相對複雜,因為原物料價格的波動,會造成回收料比原生料貴的情形,在經濟上就變成回收不可行,而再次成為廢棄物在這片土地上流竄,如塑膠,當原油價格下跌,就會降低石化原料的價格,讓回收的塑膠比原生的塑膠貴,無法賣出,在無經濟干預下就無法將塑膠有效回收循環。

在理解台灣的物質流與管理概念後,筆者將循環經濟分為二個不完全切割的階段:
第一是社會制度與產品系統的設計,讓每份物料在經過使用後可儘量回到原用途或其他循環用途。例如手機可使用租賃制度,就能讓這些產品使用後回送給製造銷售者,自然產品設計時就會考慮回收時如何充分利用產品、零件及材料,靠的是經濟誘因而不僅是靠法令規範及環保的道德訴求。

第二階段是將廢棄資源物有效的利用或去化,儘量不要焚化或掩埋。將這些資源物分為三類:材料、粒料及燃料。材料就是有較高的經濟價值,能做為社會產品生產的重要原料;粒料指的是對人體與環境安全無虞之可進入營建產業或填海造地的無機物質;燃料指的是無材料價值之有機物質,經分類整理後成為不同等級的燃料,包括生質物發酵產生的沼氣,可替代化石能源並具減碳的作用。第二階段的重點在於將上圖左邊的焚化與掩埋最小化,將右邊的有效再利用最大化,同時導正目前部分有瑕疵的再利用情形。

第一階段如果做得好,在滿足社會需求的前提下,可以大幅降低整體3億3千萬噸的原物料需求,同時減少第二階段的負荷,實現循環經濟的理念;相反地第一階段沒做好,大量可以再使用的產品、零件及材料就會進入第二階段,就會放大第二階段的負荷,增加社會的成本與環境的衝擊。把第二階段做好,只是實現資源循環與環境保護而已,離真正的循環經濟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但目前世界各地區,連第二階段都沒做好的也比比皆是。台灣資源回收在世界上屬前段班,有一些成就,但也還稱不上實現循環經濟。在國際貿易全球化的趨勢下,許多產品與服務是全球化的行銷,各國也無法獨善其身而實現循環經濟,這也是外銷導向的台灣必須考量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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