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吳俊儀總經理、王浩語組長、楊依臻工程師
什麼是生物質
生物質(biomass)指源自生物體的各種有機物質,包括所有動植物和微生物或其衍生物質,如農林漁牧業、食品工業、民生食用消費產出之資源物或廢棄物,各國則依循國內生物質產出之品項與產量,制定符合本國國情的生物質循環計畫,如荷蘭和丹麥多為農業用地,其沼氣發展和有機肥料推廣領先全歐洲;日本為因應各區域特色,鼓勵當地發展區域性生物質產業都市,使當地具潛力發展之生物質,得以妥善運用並發揮最大的價值。
國際生物質循環推動策略
歐盟分別於2018和2020年發表《歐洲永續生物經濟(A sustainable bioeconomy for Europe)》[1]和《歐洲的生物質廢棄物-化挑戰為機會(Bio-waste in Europe-turning challenges into opportunities)》[2],就糧食安全、永續自然資源管理、結合生態系統、生物經濟就業機會、技術發展與挑戰、再利用產品管理規範等進行分析並提出指引建議,做為歐盟國推動生物質循環之參考指標,促進能資源化再利用。
日本自2006年起即提出《生物質日本綜合戰略》[3],盤點彙整日本國內現行生物質應用與發展情形,依據品項特性制定發展方向、目標與策略,於2009年提出《生物質循環利用促進基本行動方案》[4],制定「生物質利用促進基本法」,明令國家和各督道府縣應制定生物質推動規劃,並廣徵遴選生質能產業都市,建構區域性循環體系,以活化當地特色、能資源運用自給自足之發展目標。
國內推動生物質循環模式
我國生物質廢棄物,從農業生產、食品加工、民生消費到排泄所產出之廢棄生物質多不勝數,從經濟、環保、再利用效益等面向出發,各項生物質廢棄物透過能源化、肥料化、飼料化、材料化及高質化將得以更佳有效循環再利用,各產業類別可由所管轄之部會訂定推動方向,詳如圖1所示。
透過各部會所訂定我國生物質推動方向,建立資源物循環模式之概念,推動物質循環、再利用的經濟發展模式,形成「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模式,促進更好的資源使用效率、消除廢棄物及避免污染自然環境,而2050淨零碳排為生物質循環運作最大助力,因應國內產業特性經營特性,可構思規劃建立3種模式進行輔導及管理。
一、自行再利用模式
產業場內自行設置處理/再利用設備,處理所產出有機廢棄物,並輔導規劃鄰近小型產業自主聯合再利用,如3-5家鄰近小型養雞場共同設置雞糞堆肥舍,並進行造粒再利用,其作業方式詳如圖2所示。
二、集團式推動事業群自體循環模式
由集團於相關同法人下產業中自行處理/再利用,集團內跨產業所產生廢棄生物質,從集中、再利用到產品銷售都自行營運操作,其作業方式詳如圖3所示。
三、區域型或聚落型生物質資源化循環中心模式
鄰近之食品廠或畜牧場設置共同處理機構,將集中收運鄰近區域廢棄生物質進行再利用,規劃輔導提升現有再利用機構(堆肥場)為區域型處理中心,提供中小型企業委外處理空間,其作業方式詳如圖4所示。
結語
有機生物質資源即為自然產出之能資物料,其能資源利用產值之最大化為各國發展的關鍵課題,而因生物質構成成分複雜,因地制宜的循環推動才能最適化當地的區域發展,建構當地生物質能資源、經濟、就業機會之新里程。
[1].European Union,A sustainable bioeconomy for Europe: strengthening the connection between economy, society and the environment,2018年。
[2].European Union,European Commission,Bio-waste in Europe — turning challenges into opportunities,2020年。
[3] 農林水産省,バイオマス・ニッポン総合戦略,2006年。
[4] 農林水産省,バイオマス活用推進基本計画,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