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 陳起鳳教授
營建工程生命週期的使用階段長達50年,所以使用階段的排碳量比例高,是營建工程以及住商部門的減碳重點。國家淨零政策中,住商部門的減碳政策為大力推動節能建築,減少能源使用的碳排。此部分碳排稱為營運碳(operational carbon)。然而,營建工程本身的蘊含碳(embodied carbon)在國家減碳政策中卻被忽略,沒有任何相關的減量推動做法。蘊含碳屬於前期排放,當工程完成時蘊含碳已經排出,對氣候變遷已經造成影響。比較營運碳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排出,蘊含碳這種已經排放的溫室氣體對氣候變遷影響更鉅。而且能源轉型後營運碳量將逐漸降低,已有文獻指出(Röck et al., 2020),高能效建築的生命週期中,蘊含碳的排碳量高於營運碳。顯見國家住商部門目前推動的政策中忽視了蘊含碳減量的重要性。
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022年3月提出臺灣2050淨零路徑規劃,2025年「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提出更積極的國家減碳新目標,包括2030年減碳目標提升為28±2%,2032年為32±2%,2035年38±2%,行政院於 2025 年 5 月正式核定我國「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其中住商部門於目標年2030年較基準年降幅35%,到2035年達到降幅55.4%,比整體目標更高。根據國發會六大部門減碳行動計畫,住商部門提出三大減碳旗艦計畫包括淨零建築、深度節能以及污染防制節能升級,皆在於建築節能,減少營運碳(operational carbon)。這些旗艦計畫沒有提到蘊含碳(embodied carbon)該如何減量。當建築隔熱性能提升與再生能源導入,營運碳預期將逐漸下降,而蘊含碳排占總排放比例將隨之上升。根據世界綠建築協會的預測 (World GBC, 2019),2020至2050年間的新建建築中,蘊含碳將佔總碳足跡的一半,成為建築環境碳排放的主要來源。
營建工程的碳排,不只有使用階段的營運碳,如圖1所示,營建工程的生命週期中,蘊含碳存在所有階段,涉及材料的開採、製造、運輸、施工及拆除廢棄過程,這些碳排在建築完工時就已經排放出來,具有不可逆的前期鎖定效應 (Upfront Lock-in Effect)。不同於營運碳的減碳重點在於能源使用,蘊含碳的減碳重點包括材料、施工以及工程設計等,甚至營建廢棄物的處理與再利用,都是蘊含碳的減碳作法。尤其營建廢棄物的循環再利用不僅可以降低整體蘊含碳,又能減少能資源以及天然材料開採等,具有循環經濟與環境生態效益。營建產業與住商部門的減碳焦點不應只注重使用階段的碳排,與工程設計材料施工廢棄等階段有關的碳排都應有全面性的檢視以及減碳作法。蘊含碳的減碳政策不只是減少碳排,經過整體檢視後,更多是引導整個營建產業的綠色循環轉型,具有使用綠色建材、再生材料、綠色施工、綠色設計,減少能資源的浪費等直接效益,還能減少天然砂石開採、長距離運輸、化石燃料使用等間接效益。營運碳減量與能源轉型有關,蘊含碳減量與整體營建業轉型有關。
控制營建蘊含碳排放不應是次要選項,而是即刻且必要的氣候行動。更重要的是減少現在1噸的蘊含碳,其氣候效益遠大於未來減少的1噸營運碳。因為溫室氣體具有累積效應,減碳行動越早越能延緩氣候變遷衝擊。因此,蘊含碳減量需要更多社會重視以及政策關注,是需要即時進行的減碳行動。

參考文獻
Röck, M., Saade, M. R. M., Balouktsi, M., et al. (2020). “Embodied GHG emissions of buildings – The hidden challenge for effective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Applied Energy, 258, 114107.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2023). Building Materials and the Climate: Constructing a New Future. Nairobi.
World Green Building Council (World GBC), 2019. Bringing embodied carbon upfront- Coordinated action for the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sector to tackle embodied carb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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