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循環經濟與創新轉型協會 榮譽理事長 鄒倫博士
環境、社會和治理推動二十年來,對環境或永續領域是一大鼓舞,但不時會出現一些批評的聲音,最近在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登載了一篇 “ESG運動的潮起潮落”文章,內容相當完整及深人,即使有些觀點持負面的看法,但仍值得參考,個人對此議題也有一些感想。
首先,企業在環境與社會方面的責任,通常是透過法令規範來實現。 ESG的目的是希望在規範之外,能由企業主動出擊,作得更多、更好,是一種倡議并非法令。雖然透過資訊揭露要求,ESG基金投資等手段,的確使企業感受到社會,尤其NGO、投資機構、學術團體的壓力,仍不是與企業創造利潤的傳統壓力相比。在推行多年之後,企業除了發布ESG報告外,要進一步在環境社會面向作實質(有投資)的改善,還是會回歸到企業以符合成本效益的基本營運模式。
其次,對環境與永續專業人員,當然翼望 ESG, Net Zero 等有關議題能被持續關注,甚至提升至更高的層次,但如何推動仍是關鍵。照過去的經驗,透過法令規範仍然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但要成為法令規範,除了技術可行的基本要求外,經濟衝擊、社會公平也需要評估, 而涉及全球環境議題時,更應擴大到產業全球競爭力,地緣政治中的國家利益等方方面面,單純的對環境及社會有利,或許說服力仍不足!
1990年代美國推出Pollution Prevention Act,及1995年科林頓政府推動的Excellence in Leadership (XL) program, 都曾嘗試以自願性方式,改變或調整傳統Command and Control的管理模式,但因成效有限而不得不實質放棄。 故對企業界而言,任何超出社會規範的要求或手段,除少數對環境及永續有強烈使命感的企業家外,仍然會以追求總體成本效益最大化的原則來決定策略。 短時間內,在面臨資源循環/循環經濟的資源vs廢棄物認定,及淨零自願減量議題時,企業的考量原則相當明確,未來是否會改變,端視消費大衆能否形成更大的社會壓力, 企業生存法規及運作機制是否會調整,科技工具是否令管理能力進一步提升,讓我們期待這些改變能盡快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