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100在台灣—致力於100%再生能源的國際倡議與其台灣成員

2020-08-31

RE100是2014年由氣候組織(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共同成立推行的國際倡議,初期目標是在2020年前招募100家大型企業承諾使用100%再生能源,此目標提前在2017年達成。目前為止,RE100成員已有242家公司,其瞄準「有影響力」的大企業,成員不乏財富世界500大公司(Global Fortune 500) (圖1)。2018年統計資料顯示,若將RE100成員視為一個國家,RE100將會是全球第21大的電力消耗國。

RE100的推廣目標包含:

  • 推動企業盡可能在短時間內(最晚2050年)實現全球100%再生電力;
  • 樹立領導企業之標準,要求成員承擔責任,鼓勵他人效法;
  • 提出有說服力的商業案例,使公司、公共事業、市場營運商、決策者和其他主要影響者產生信心
  • 根據成員報告,強調再生能源商業經濟利益與釐清障礙;
  • 與成員合作解決市場挑戰。

圖1 加入RE100的企業

各成員在加入RE100時皆須提出自訂目標,由2019年資料顯示,2028年是各成員預計達成100%再生能源的平均目標年,約3/4成員國家則是將目標年訂在2030年。在達成率部分,2019年已有約1/8成員(30個)已達成100%再生能源的使用,約1/3成員達成高於75%再生能源。有1/2成員提到使用再生能源有節省成本的效果。RE100更發布報告附件,直接展現成員名稱、加入RE100年度、預計達成100%再生能源年度、中期目標、並分別列出其2014~2018年之達成百分比、與達成方法(圖2)。

圖2 企業達成率示意圖

依照綠電供應類型的差異,目前企業使用再生能源的方式有各種排列組合。不論是分為零售型或專案型(零售型通常為標準化產品,不特別區分產出再生能源的專案為何,由企業直接購買其對應用電量,達成短期承諾;專案型則是由企業與再生能源生產者協議之特定產品,由特定的再生能源專案供應綠電,達成長期承諾)、或將再生電力與再生能源憑證(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REC)綁定或拆開販賣(綁定是再生能源生產者將再生電力與REC共同販賣給電力供應商,再由供應商販售給用戶;非綁定則是再生能源生產者將再生電力與REC拆開販售,將電力販售給電力供應商,再將REC於憑證交易市場上販售給憑證需求者)、或再生電力生產後併網或非併網、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屬於電力供應商或企業本身或位於廠內或廠外等等皆有差異。RE100將各成員達成100%再生能源方法區分為下列7項:

  1. 供應商協議(綠電費率/產品) (Contract with suppliers(green electricity tariffs/products))由電力供應商(公用事業、電力開發商、其他市場實體等,與再生能源生產者不同)透過各種來源或專案將再生電力匯入電網,企業與電力供應商簽訂符合自家用電量之採購合約,如:用電量1000度之企業直接與臺電簽訂1000度再生能源合約。
  2. 企業自行再生能源發電(Self-generation)企業擁有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負責維護與運行,生產之再生能源可以直接連接到企業用電處,亦可離廠供應給電網或其他電力使用者,如:企業自有發電設備,自行產電。
  3. 直接採購廠外併網發電(Direct procurement from offsite grid-connected generators (PPA))由再生能源生產者(非電力供應商)與企業(購買者)簽訂合約,確保購買特定再生能源發電專案之再生電力與其REC,通常簽定10-20年合約,合約內容包含商業運作日期、電力交付時間表、罰款、終止等,如沃旭能源與台積電簽訂20年920MW之購電契約。
  4. 非綁定之再生能源電力證書(Unbundled renewable energy attribute certificates(REC))再生能源生產者生產再生電力並出具REC證書,企業不購買再生電力,僅單獨購買REC。為常見的再生能源追蹤工具,用以追蹤、驗證再生能源持有權,避免重複計算,如:企業向再生能源生產者(或綠電市場上其他憑證持有者)購買REC以顯示其再生能源持有權。
  5. 從廠內供應商設施採購(Purchase from onsite installations owned by a supplier):企業直接使用廠內發電設備生產之再生能源,設備所有者為臺電。
  6. 非併網廠外發電站直接用電(Direct line to an off-site generator with no grid transfers)由第三方擁有並運作的非併網設施產生之再生能源,直接提供給企業,如:企業不向臺電購電,直接向再生能源生產者購電。
  7. 其他(other options)

由下圖3之RE100企業以不同方式達成再生能源目標之比例而言,以非綁定的再生能源電力證書、以及供應商協議(綠電費率/產品)佔大宗,分別佔43%及31%。但可發現近年來由購買者與再生能源專案開發者直接簽約(PPA),確保再生能源匯入電網的方式漸趨流行,從2015年的3%提升到2018年19%,成長6倍之多。

圖3 RE100企業以不同方式達成再生能源目標之比例

目前臺灣加入RE100的公司有五間,包含歐萊德、大江生醫、科毅研究開發等,葡萄王、台積電也分別在2019、2020加入,台積電更是首間加入RE100的半導體大廠。由RE100官方資料可知各公司的目標與各年度達成率(表1)。

表1 臺灣RE100企業之加入年份、目標、達成率

公司

名稱

加入年份 100%

目標年份

中期目標 2017 2018 方法
歐萊德

(Hair O’right)

2018 2025 2022 50% n/a 16% 無資料
大江生醫

(TCI)

2018 2030 2020 15~30% 0% 10% 1.     非綁定之再生能源電力證書

2.     自行發電

科毅研究開發

(TRIDL)

2018 2049 2019 15%

2020 30%

2035 60%

2045 90%

0% 0% 無資料
葡萄王

(Grape King )

2019 2035
台積電

(tsmc)

2020 2050 2030生產廠房25%;非生產廠房100%

轉型再生能源的路徑非僅只是企業宣誓,更有賴整體市場結構與政策規劃的支援。RE100的報告中亦指出越來越多成員透過在地直接採購綠電,透過有影響力的企業、電力公司、政府等角色合作,企業訂定目標,再生能源業者進行投資,政策鼓勵並推動,才得以建立完善再生能源市場進而轉型。

參考資料:

  1. RE100 https://www.there100.org/reports-briefings
  2. https://www.there100.org/companies
  3. https://www.there100.org/media.virbcdn.com/files/bb/84c1f8d7b609ddd1-AppendixTable_2019_FINAL.pdf

圖片來源:RE100;Pexels免費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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